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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上,常常會發生職場性騷擾的情況,不論是被伸鹹豬手、襲胸、還是言語上等等的,
一般而言,常常會是女性遭逢被主管或男同事性騷擾的情況,這時候如果是被指控性騷擾的男生,有辦法重獲清白嗎?
且讓厝邊好律師來進行解說~~
※性騷擾的行為包括那些?
性騷擾的部分,一般民眾多會理解為伸出鹹豬手去處碰他人的身體部位(通常是與性相關的部位,例如胸部、臀部、大腿等)。
但其實法律上對於性騷擾行為的認定範圍,並不限於身體上的觸碰,如果是用其他例如文字、影像、聲音」等等的方式,也是有可能構成。
亦即開黃腔、說黃色笑話、傳黃色貼圖等,都是有可能構成性騷擾。
而且條文規範對於性騷擾行為的規定,是相當的廣泛,因此稍有不慎或過頭,自己都可能成被控訴性騷擾。
參考條文: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:
本法所稱性騷擾,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,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,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一、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,作為其獲得、喪失或減損與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。
二、以展示或播送文字、圖畫、聲音、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,或以歧視、侮辱之言行,或以他法,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、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、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,或不當影響其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。
※發生性騷擾,可能構成的的法律責任有那些?
【民法:侵權行為損害賠償】
如果是發生職場性騷壤(也就是員工或同事做出性騷擾的行為),除了可對於做出性騷擾行為的加害人提出損害賠償外,
此時如果符合法律所設定的一定條件,公司是必須和做出性騷擾行為的員工,一起負連帶責任。
也就是要對被性騷擾的受害者,公司與加害人必須一起負擔連帶的精神上損害賠償,這時候的被害人,便可以對公司要求精神慰撫金。
然而有些受害人會想說去看精神科醫師,藉由診斷證明書去增加賠償金,關於這部分的問題,可見之前的介紹:【民事法】要求精神賠償,拿張診斷證明書就無敵嗎?。
【行政處罰:雇主防治性騷擾行為之責】
性別平等工作法中,同樣有規範公司或雇主必須有防治性騷擾的形況發生,如果雇主疏失沒有對於性騷擾採取防治措施,妥善處理被性騷擾的員工,則可能被勞工局裁罰行政罰鍰。
如果員工遭到性騷擾,而公司或雇主又想要息事寧人的話,這時候可以像勞工局提出申訴,在勞工局認定有性騷擾的情形存在,且雇主或公司對於防治性騷擾的發生,存在一定的怠惰或消極不作為的時候,
就能讓公司或雇主受到裁罰。
【刑事:性騷擾罪】
性騷擾行為,如果是屬於侵犯程度較高的,例如親吻、襲胸、襲臀等性騷擾行為,值得注意的是,這類的性騷擾行為在現行法制上是屬於可以「刑事處罰」的。
刑度上,如果為性騷擾行為的被告,經法院審理後認定確實有涉犯性騷擾罪,現行刑事法院多半會判處二至五個月的有期徒刑,或是拘役的刑度。然而因為並非是嚴重的刑度,因此多半是屬於可易科罰金的。
只是就算是得易科罰金,換算下來也是數萬元的罰金處罰,如果相對應其他行政罰鍰,林林總總加起來也是處罰程度很重的,因此也是別為了一時的私慾而得不償失。
另外既然是刑事犯罪,因此當然可以對性騷擾的犯罪嫌疑人,提出刑事告訴喔,可另外參考:【刑事法】想提告刑事案件,直接找檢察官會更有效率喔~
※小提醒:
面對性騷擾的狀況,常常會有人擔心如果以錄音、錄影保存證據,會反而被反告妨害秘密或侵害營業秘密,但這部分其實很多時候是多慮的。'
如果以錄音、錄影所蒐證的資料,是用來作為法庭上調查的證據資料,基本上這樣的蒐證行為,是屬於合理使用的狀況,在如此中性的狀況下,一般法院很少會直接認定為是屬於妨害秘密。
這部分暫且是不用多慮,或是被加害者的虛張聲勢而嚇到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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