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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房子,是許多小資族、學生族等普羅大眾所會面對到的常態,只是在租約到期時,常常會面臨到壞房東會找各種理由去扣房租押金。
面對這樣的狀況,承租人要該怎麼拿回被壞房東扣住的房租押金呢?提告要求返還押金的訴訟流程又是如何呢?且聽厝邊好律師的介紹。
※常見房東會扣押金的理由:
按照厝邊好律師的實際執業經驗,大部分的壞房東會惡意扣押金的理由,不外乎以下幾類大宗:
1. 房屋需要回復原狀,需要清潔費、油漆費,並進而主張要扣押金;
2. 家具物品或房屋內部等裝潢有毀損,並進而主張要扣押金;
3. 提前解約必扣違約金,並進而主張要扣押金;
面對上述的狀況,如何因應可詳見之前的介紹:
※如何向法院提告,拿回房屋的押金呢?提告流程為何?
面對房東不當或惡意的亂扣房租押金,承租人可以向法院以書面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不當剋扣房租押金的房東,必須返還押金。
這部分另外也可以透過「聲請法院核發民事支付命令」的途徑,效果上其實也是殊途同歸。當然於提告之前,承租人也能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出租人(房東)要求返還押金。
關於存證信函該如何寫,可參考:【生活】存證信函怎麼寫?一定要請律師寫嗎?
通常提告返還押金的數額,大多是新台幣10萬元以下的「小額案件」,交給法院的裁判規費為新台幣1000元。
小額案件按照目前法院實務的作法,大多會安排調解。既然提告後法院會安排調解,等到雙方調解無法成立後,再進入訴訟程序由法院審理。
因此典型起訴返還押金的訴訟提告流程,大致為:寄存證信函 → 向法院提起返還押金的民事訴訟(具狀) →調解 → 審理 → 判決。
詳細部分可見:【法律小學堂】打官司提告須知~民事訴訟程序及流程~
在實際提告返還押金時,常會需要的書面文件及證據資料則包括:
1. 民事起訴狀。
2. 房屋租賃契約。
3. 存證信函或與房東的對話紀錄(例如房東扣押金的紀錄)。
4. 押金匯款資料。
※惡房東的心態(承租人面對的困難)
不得不說,在剋扣房租押金的法律關係中,事實上承租人比出租人,是處在較不利的處境。在這之中也可以凸顯惡意剋扣押金的惡房東的心態。
現行民事租賃關係的法律,是允許房東在出租房屋時向房客預先收取1至2個月的押金。形式上雖然保障出租人的權益,但這效果上,相當於房客身上的肉被壞房東咬著。
當惡房東惡意硬是要剋扣押金時,連帶使得承租人必須「自行」提起訴訟,先花費心神體力與費用提告,然而惡房東卻可以「被動」等待承租人的提告,
或是在相關的程序中故意拖延(例如故意不出席調解)使承租人疲於奔命,甚或進一步吃定承租人大多不願意為了幾千塊上法院,藉此佔承租人的便宜。
考量雙方的社會經濟地位的差異,目前的法律制度設計似乎有再調整的空間。畢竟出租人通常較有錢,或是專門以房屋租賃為本業,有閒暇的時間可以上法院;
但承租人卻得為了三餐、工作而疲於奔命,很難期待其必須要另外請假上法院,還要擔心被扣薪水。
厝邊好律師還是期盼,將來立法者能夠更細膩地從庶民的角度出發,設計出更細緻、更平衡的法律制度,藉以保障廣大庶民的權利,然而,恐怕這短期間是難以達成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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