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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逢法律問題,但又不得不花錢請律師協助時,要在律海茫茫要找到一位信賴的律師,如果沒有門路,想必也是一個棘手的事情。
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找了律師,自然也會想關心:
「律師,我的官司勝訴率多少?」、「
贏的機率大不大?」、「自己找上的是不是王牌律師?」
每當聽見此問題,其實多少會讓律師很為難,因為這個問題其實是難題。

 

打官司贏的機會大不大.jpg

 

影響訴訟結果的因素


 

每個個案,其實都是獨特的,影響訴訟結果通常主要會取決於「個案事實合理或合法的程度」、「證物的完整程度」、「當事人格特質」。(當然不限於這些因素)

 

■個案事實合法或合理的程度

這通常會取決於個案當事人(原告、被告)的人生經歷。每個人的人生經歷都不同,連帶會使個案或案件的發展脈絡都不同,這樣的狀況下,每個個案都是獨特的,從而機率間的參考,其實意義就不大。

 

■證據資料的完整程度

  既然每個個案都不同,相關個案中的證據資料狀況也就很常常是不同,因此要找出一個百分之百證據方法都完全一樣的個案,就會是一個很少見的事情。

  每個個案證據完整的程度都不同,比較完整,就會容易有利;假若案件的證據資料已經不完整,多麼符合真理的故事,法院其實也很難判的下去。

 

■當事人的人格特質

每個案件參與的當事人性格都不會完全一樣,想法也都不一樣。律師可能提出完全新的攻防方法、法院也可能會改變更新見解。一個改變,以往的案件經驗判斷就要改寫,所以過往的勝訴率就全部會要重新改寫。

 許多案件,也許當事人的個性好,假設談的愉快便會和解,因此該案件的最終結果可能便不會出現在最終判決上。所以最終判決的勝敗統計,就不是完整的而只是片段。以個案參酌全體,其實有時候就容易產生誤差。

同樣的,每位法官或檢察官的想法都不同。法官同樣也是法庭參與的主角,因此也可以算是屬於「當事人」,參與案件的審理中,法官也會或多或少用過往的經驗看待事情。例如在於提供人頭帳戶的案例中,法官有些會認為的確是被騙,願意作成無罪判決;但有些法官的見解,卻會讓各個律師很氣餒,感嘆「難道笨蛋、涉世未深就是犯罪,那不如以後刑法增訂一條笨蛋罪好了」。


這些因素,其實在電影《關鍵報告》中多少也有相類似的詮釋。而且有些時候,律師認不認真,其實也是「影響案件結果」的因素。這些因素都是單純勝敗結果所無法呈顯出來的背景原因。總之,法律問題其實是社會科學,難以透過數字機率詮釋詳盡。

 

迷思1 法律反應的是觀念,觀念的認定沒有恆定


許多官司反應的其實是價值觀的衝突。價值觀因人而異,有時候沒有對錯,差別在於是否是多數人可以接受,但現在多數人接受的事情,不見得是對。

而且法律制定的過程,因為要取得最大多數人的同意立法,才能形塑為法律。換言之,法律展現的通常也是多數的意志,但不見得是永遠是對的。

例如民國初年,一夫多妻,納妾是在民法上是被允許的;但現在則不行,以往排持多元成家,現在漸漸有不同意見。

法院的判決判例通常也是跟著法律(當然不否認有些特定的判決是站在多數人的對立面,但這不是錯誤),所以常常會變或規則改寫,一旦法規範改了,法院審判的立場也會轉變。

 

迷思2 機率或許很絢麗,但不是唯一


 

機率很美麗,但不是唯一,過度關注機率,其實也是危險的事情,因為機率始終無法全然對照全體事實。看到機率過低,可能會使人過早放棄。看到機率過高,也許輕忽大意。

最多只是別人事實的機率,而不代表自己的事實機率。如果太過依賴機率(或甚至濫用),其實是很多時候會就慢慢地「懈怠」,或是把自己推向「黃牛」靠攏。

碰上法律問題時,其實律師最重要的功能,是在於「盡可能思考並提供有利於證據、事實」,然後由此為基礎給出好壞的建議,訴訟事件的可能走向或變化,而不是拘泥於數字機率。

如果碰上喜歡強調勝訴率的律師、打官司必贏的律師,或是本身過度專注訴訟機率,其實未必是一件好事情,畢竟這是一件偏離法律制度的本質精神的事。

 

延伸閱讀:

【好律師漫談】官司勝訴率=律師的好壞?

【生活】詐騙狀況2:是神通廣大,還是司法黃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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