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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認識檢座誰誰誰,法官某某某...」
「我有門路可以大事化小...」
「常常碰上官司的時候,身旁就會跑出這些人。」
但是這些人,究竟是神通廣大,或者其實只是司法黃牛?
碰上法律麻煩的朋友,難免會心浮氣躁、心慌意亂,但在這個狀況下,常常會碰上自稱神通廣大,有辦法處理案件的人,
這些人常利用當下人們腦波微弱的狀態,來遂行非法的企圖(其實就是詐騙財物)。
沒想到,竟然到了民國一百多年,還在持續發生...而且案件遍佈北中南...
司法黃牛的話術
關於司法黃牛的說詞話術,雖然變化多端,但揭穿其本質,始終不外乎「給予民眾不合情理的希望」,亦即訛稱「有罪可無罪、五鬼大搬運」等等的,多數司法黃牛話術構成物,不外以下幾個:
※利用民眾對「司法程序進行的不理解」。
※利用民眾的急切、但又其實不合情理的預期。(也就是,我被告了,可以沒事嗎)
※騙稱自己有更為便捷的門路管道。(我認識某某大律師、我認識某某檢座、法官)
※要打通(使用)門路,需要費用。(即是要消災、得需要手續費、顧問費打點)
也就是:「你不懂」、「你沒辦法」、「我有門路」、「給我錢我可以幫你」,這四大話術套路。
避免被騙,你可以再想想以下的事
※如果對司法不理解,可以多諮詢。現在律師這麼多,提供法律諮詢的非營利組織也不少,輕易都可找到諮詢管道。
※進行司法程序,都會需要一段時間。包含人力、物力的投入,以及各方進行法律上公開正面的攻防(多數狀況),不會總是取決單一人的穿針引線。
※司法審理結果,多會取決於案件本身的性質以其合法基礎的強弱(事件的對或錯)。就算是大律師也可能有敗訴,小律師也可能據理力爭一戰成名。法院也大多有相對應的防弊制度設計。大多數的人其實根本忙的要死,很少有機會讓人攀親帶戚。
※司法黃牛索取的價格(小則數十萬、大則上百萬),其實都已經可以延攬到知名的大律師,而且可以費用也足夠打好幾個審級,不如把這些錢花專業強大的律師,還比較有實益。
總之,多多看看,千萬不要遇到事情,就讓自己的腦波疲軟而被人當肥羊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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