惱人的房屋漏水問題經常發生在生活中,房屋漏水官司也常見於民事法院之中。
面對房屋漏水所造成的損害,有哪些求償項目可以提出呢?好律師整理如下:
(本篇主要以單純的「修復漏水」訴訟為主,如是以買賣關係下的,則須另外討論。)
※民事損害賠償方式:回復原狀、金錢賠償
民法損害賠償,是以「回復原狀」的方式為原則,也就是將損壞的物品修復至原本未損害的狀態。如果不能回復原狀,或是回復原狀有重大困難者,則會另以「金錢賠償」之方式進行損害賠償。
同時,損害賠償的範圍,則是以「所受損害」與「所失利益」作為賠償範圍,超出這範圍的損害賠償範圍的要求,則容易是屬於不合法,也可能被法院駁回。
在房屋漏水的賠償案例中,基本上也是以此模式處理。
※房屋漏水損害賠償主要項目:
如果經過詳實的漏水鑑定後,確認房屋漏水的原因是由特定人造成的,那麼便可以對該特定人要求賠償因為房屋漏水所承受的損害。
實際上請求漏水損害賠償時,可請求的項目視情況通常包括如下幾項。
■房屋漏水損害賠償項目1:修復漏水費用
修復房屋漏水的修繕費,是常見且可以請求的基礎項目之一。依照法院目前實務,在進行房屋漏水檢測時,同時也會請鑑定師傅評估建議修繕方式以及修繕費用。
對於鑑定公會出具的建議修繕房屋漏水費用與修繕方式,如無太大問題,法院多半會尊重採納,並依照鑑定報告書的認定進行審理。
■房屋漏水損害賠償項目2:家具物件修復、清運的賠償費用
房屋漏水經常也會使家具面臨損害的風險,如房屋漏水狀況確實使家具毀損(例如系統櫃、櫥櫃、桌椅等),承受損害之人也確實有修復家具之支出的話,
此部分也有機會可視為房屋漏水所致損害的一部分,承受損害之人即可以請求連同清運、拆修等家具損害費用。
■房屋漏水損害賠償項目3:精神賠償(精神慰撫金)
房屋漏水的情況,如果嚴重影響生活居住的品質及造成生活不便,侵害居住人的居住權益時,部分法院也會判賠造成房屋漏水的人(侵權行為人)須賠償精神慰撫金。
當然房屋漏水狀況下的精神賠償,還是取決於個案判斷,絕對不會因為房屋漏水,就判賠天價的精神賠償。而且漏水位置、程度以及實際影響居住也會影響精神賠償的數額。
畢竟廁所漏水、廚房漏水、客廳漏水、臥室房間漏水,以及範圍大小,對於生活不便的影響及程度均非相同。
■房屋漏水損害賠償項目4:房屋市場交易價值減損
房屋漏水情況如果十分嚴重,考量房屋漏水損害範圍會因為時間關係擴大,也會影響人居住的意願,則同樣也可能損害到房屋在市場上的交易價值。承受損害之人,對於此項損害也可以請求損害賠償。
※好律師小提醒:
面對房屋漏水案件中,雖然有上述的請求項目可以請求。但是如個立場,如果原告的求償主張越多,則被告事實上的抵抗程度也將越激烈。一旦被告方抵抗程度越激烈,則原告承受房屋漏水的不便情況也越久。
這也是原告在提起訴訟時所會面臨到的事實上困難。如果可以,盡可能還是秉持誠意協商的方式解決房屋漏水的糾紛。原告錙銖必較的結果,恐怕換來的是被告堅壁清野,彼此都沒有好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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