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生難免有風險,若不幸被解雇,別忘了要跟雇主請求給付資遣費。如果雇主不願發資遣費,勞工可提起「給付資遣費訴訟」。
資遣費怎麼算?加班費是否應納入資遣費計算?新舊制差在哪?
以下跟著好律師的解釋,來理解怎麼計算資遣費吧!
※新制資遣費計算方法
進行資遣費計算問題時,通常要掌握「平均工資」與「工作期間」這兩個項目。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開始施行後,開始出現「新制資遣費」與「舊制資遣費」的區分情況。
(新制資遣費的法規依據為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;舊制資遣費的法規依據則是勞動基準法),隨著時間的推進,勞工的資遣費計算方式,會漸漸以新制資遣費為主。
適用新制資遣費的情形下,每滿一年,雇主需發給「二分之一」個月平均工資。未滿一年的部份,則是按比例計算。
相較舊制資遣費,新制資遣費的核發基數被折半,也就是勞工能領的資遣費變少。這對勞工是好是壞,則見仁見智了。
因為資遣費計算上其實有些複雜,也許以實例解說會比較好懂:
【新制資遣費計算重點】
- 工作年資每滿1年,應發給1/2個月的平均工資。
- 剩餘年資未滿1年部分、或未滿1年,以比例計算。
- 最高發給6個「月平均工資」。
【新制資遣費計算實例】
※舊制資遣費計算方法
【舊制資遣費計算重點】
- 工作年資作每滿1年,發給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。
- 剩餘年資未滿1年部分、或未滿1年,以比例計算。
- 未滿1個月,以1個月計。
【舊制資遣費計算實例】
實際進行資遣費計算的時候,也可以多加利用勞動部網站的「資遣費試算表」喔!!
勞動部資遣費試算表參考網址連結:https://calc.mol.gov.tw/ServerancePay/
至於工讀生等部分工時或計時人員,如果遭逢非自願離職的情況,也一樣有機會領資遣費喔,此部分可參考延伸閱讀:
※計算資遣費方式:平均工資計算方式
如前所述,資遣費計算的時候,會需要考量的平均工資,關於平均工資的計算,也是一個複雜的計算方式,依照法條的精神,會有如下的計算方式。
1. 如果工作年資有滿六個月,(以資遣事由發生當日起算),
平均薪資 =「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」÷「六個月期間之總日數」。
2. 如果工作年資未滿六個月,(以資遣事由發生當日起算),
平均薪資 =「工作期間所得工資」÷「工作期間之總日數」。
3. 工資如果是按工作日數、時數或論件發放,依上述計算的平均工資,如少於「該期間內工資總額」 除以「實際工作日數」,所得金額60%,以60%計算。
進行資遣費計算時,要注意部分特定期間是不能計入的。例如:「職業災害尚在醫療中」、「產假」、「生理假」等期間。
另外,計算資遣費時有關的「平均薪資」,也須納入有關經常性給予的實質薪資的部分,例如加班費等等的津貼。
因此資遣費計算的過程其實有些複雜。至於實務上,比較常發生爭執而需要的部分,還是在於各項金錢給付的項目是否屬於「工資」的範圍。
(此部分可另外參考【勞動法】你領的薪水~是工資嗎? 。)
總之,每分錢的獲得都是辛苦的,所以錙銖必較地進行資遣費計算,自然也是應該的。
※要求資遣費的法院途徑:
克服「資遣費怎麼算」的問題後,好律師小提醒,萬一雇主積欠資遣費時,勞工除了可以依照傳統訴訟途徑提起訴訟(給付資遣費訴訟)外,另外其實也可以透過支付命令的方式,要求雇主給資遣費。
相關提告請求資遣費的程序:
【民事法律】被欠錢不還,如何聲請支付命令?申請支付命令流程及注意事項~
萬一公司、雇主發生倒閉的狀況,取得勝訴判決後,其實還有「墊償制度」可以尋求協助,因此不至於說走投無路的。
※延伸閱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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